海綿城市透水地坪建設,要以城市透水地坪建筑與小區、城市透水地坪道路、綠地與廣場、水系等建設為載體,城市透水地坪規劃、設計、施工及工程管理等各部門、各專業要統籌配合,突破傳統的“以排為主”的城市透水地坪雨水管理理念,通過滲、滯、蓄、凈、用、排等多種生態化技術,構建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
對于建筑與小區,可以讓屋頂綠起來,在滯留雨水的同時起到節能減排、緩解熱島效應的功效;人行道、廣場可以采用透水鋪裝;有條件的小區綠地應“沉下去”,讓雨水進入下沉式綠地進行調蓄、下滲與凈化,而不是直接通過下水道排放;可將小區的景觀水體作為調蓄、凈化與利用雨水的綜合設施。
城市透水地坪道路是徑流雨水及其污染物產生的主要場所之一,對城市透水地坪道路徑流雨水的控制尤為重要。人行道可采用透水鋪裝,道路綠化帶可下沉,若綠化帶空間不足,還可將路面雨水引入周邊公共綠地進行消納。
城市透水地坪綠地與廣場應建成具有雨水調蓄功能的多功能“雨洪公園”,城市透水地坪水系應具備足夠的雨水調蓄與排放能力,濱水綠帶應具備凈化城市透水地坪所匯入雨水的能力,水系岸線應設計為生態駁岸,提高水系的自凈能力。
維持和恢復城市透水地坪綠地與水體的吸水、滲水、凈水能力,是建設海綿城市透水地坪的重要手段。因此,在保證城市透水地坪道路、綠地原有功能的同時,還要合理規劃用地布局與豎向設計,使低影響開發雨水設施與城市透水地坪雨水管渠系統、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系統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城市透水地坪“綠色”基礎設施與“灰色”基礎設施協同作戰的能力。
提出將以環城生態區海綿綜合體工程、水系保護和修復工程、海綿型小區建設工程、海綿型綠地工程和海綿型道路與廣場工程五大工程為抓手,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根據2015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 《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要通過海綿城市建設,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將大力推進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和運營管理;鼓勵金融機構通過擴大信貸增量、激勵增加定向貸款、完善融資擔保體系、支持鼓勵直接融資等形式,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和企業通過發行資產支持證券、項目收益票據等銀行間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